1、上課、晚自習曠課一節扣2分,達一天扣10分;
2、上課、晚自習遲到早退、兩操缺勤,一次扣1分;
3、晚休未請假私自外宿者,一次扣5分;
4、經老師組織無故不參加學?;虬嗉壗M織的活動(包括打掃衛生),一次扣1分;
5、打架 、賭博、偷盜者,一次扣10分,抽煙、酗酒初犯扣1分,經班主任教誨不改者加倍論處;同時對以上事實舉報者給予同等的獎勵;
6、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項比賽、競賽等活動者,一次加1分
7、做好事一次加2分,通報表揚者另加5分;
8、參加各項比賽、競賽活動,個人榮獲一等獎加5分,二等獎加3分,三等獎加2分,四、五、六等獎加1分,若團體獲獎則分別加4分、3分、2 分、1分(以上視頒獎得主);
9、當月出滿勤者加5分;
10、對工作認真負責、貢獻突出的班干當月另加1-8分,而對不負責任者視情節輕重扣1-8分;
11、上課、自習課擾亂課堂秩序受點名批評者,扣2分;
12、作業不交者,每次扣1分;
13、每周進行評比,每月總評、按班級人數10%給予獎勵、操行成績月總班評經考核未達標者學生科統一組織學習;
14、對其它未作規定的視具體情況而定。
龍巖市龍輝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科